刘十九同宿(时淮寇初破)

作者:白居易唐代

红旗破贼非吾事,黄纸除书无我名。
唯共嵩阳刘处士,围棋赌酒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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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居易简介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译文:《刘十九同宿(时淮寇初破)》
红旗破贼非吾事,
黄纸除书无我名。
唯共嵩阳刘处士,
围棋赌酒到天明。

诗意:这首诗描绘了一幅历史时刻下的景象。诗人通过这一画面表达了对社会动荡和个人处境的无奈与反思。

赏析:诗的第一句“红旗破贼非吾事”,暗指了淮寇破坏社会秩序,但作者不愿以自己的名誉为此而出力。第二句“黄纸除书无我名”,则寓意了作者写书未能为自己带来名利。接下来,“唯共嵩阳刘处士”指的是与诗人一同宿的嵩阳刘处士,他是一个隐居的士人,思维独立,不受世俗迷惑。最后一句“围棋赌酒到天明”,则展现了两位朋友抵御外界干扰,在烛光下围棋赌酒,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夜晚。整首诗通过抒发个人对社会不公以及对传统士人生活态度的表达,以及作者与刘处士深厚的友谊,给人以鼓舞和启迪。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liú shí jiǔ tóng sù shí huái kòu chū pò
刘十九同宿(时淮寇初破)

hóng qí pò zéi fēi wú shì, huáng zhǐ chú shū wú wǒ míng.
红旗破贼非吾事,黄纸除书无我名。
wéi gòng sōng yáng liú chǔ shì, wéi qí dǔ jiǔ dào tiān míng.
唯共嵩阳刘处士,围棋赌酒到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