靡靡之乐的拼音、解释、组词

靡靡之乐的简介:

mǐ mǐ zhī yuè
指柔弱、颓靡的音乐。
  • 成语典
  • 修订版

解释-来源《成语典》

1. 义参「靡靡之音」。见「靡靡之音」条。

2. 此处所列为「靡靡之音」之典源,提供参考。 《韩非子.十过》奚谓好音?昔者卫灵公将之晋,至濮水之上,税车而放马,设舍以宿,夜分而闻鼓新声者而说之,使人问左右,尽报弗闻。乃召师涓而告之曰:「有鼓新声者,使人问左右,尽报弗闻,其状似鬼神,子为我听而写之。」师涓曰:「诺。」因静坐抚琴而写之。师涓明日报曰:「臣得之矣,而未习也,请复一宿习之。」灵公曰:「诺。」因复留宿,明日而习之,遂去之晋。晋平公觞之于施夷之台,酒酣,灵公起曰:「有新声,愿请以示。」平公曰:「善。」乃召师涓,令坐师旷之旁,援琴鼓之。未终,师旷抚止之,曰:「此亡国之声,不可遂也。」平公曰:「此道奚出?」师旷曰:「此师延1>之所作,与纣2>为靡靡之乐也,及武王伐纣,师延东走,至于濮水3>而自投,故闻此声者必于濮水之上。先闻此声者其国必削,不可遂。」平公曰:「寡人所好者音也,子其使遂之。」师涓鼓究之。 〔注解〕 (1) 师延:古代乐师,生卒年不详。其乐可感天神,能听众国之乐审其兴亡。商纣时被拘于阴宫,后周武王伐纣,师延自投于濮水。 (2) 纣:名辛,生卒年不详。为帝乙的儿子,商朝最后一任君王,史称纣王。后因拒谏饰非、耽于酒色、暴敛重刑,致民怨四起。周武王东伐至盟津,战于牧野,纣军败,自焚于鹿台。 (3) 濮水:古水名,约在今河南省滑县与正津县境,现已湮没。

3. 此处所列为「靡靡之音」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靡靡之音」原作「靡靡之乐」。韩非是战国末期的韩国诸公子,他眼见韩国国力衰弱,竭力主张使用刑术法治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标。他屡次上谏韩王,均不受重视,因而发愤著书,即成今日之〈韩非子〉,表达自己的治国理念。其中〈十过〉一章在阐述君王如有十个重大过失之一,就足以亡国,其中一项就是沉溺于音乐享乐中,而忘了国事与应有的礼仪。他举春秋时期晋平公的事为例,当时卫灵公要前往晋国会见晋平公,经过濮水附近,听到一曲美妙的音乐,问左右有无人听过,众人皆说没有,卫灵公便请乐师师涓将它谱下来。到了晋国,晋平公设宴款待他,酒酣耳热之际,卫灵公便要师涓演奏那新谱下来的美乐助兴。师涓演奏到一半,晋国乐师师旷赶忙阻止说:「这是古代乐师师延为纣王所作的乐曲,颓废淫荡,足以使人丧志,是亡国之音啊!武王伐纣时,师延逃到濮水边投河自尽,所以这乐曲一定是在濮水边听到的。先听到这乐曲,国家一定会衰落,不能弹完啊!」但晋平公相当喜好音乐,要求师涓一定要弹完。听完后又要求听更美妙的清征乐,师旷说:「不行!清征乐是给道德极高的君主听的,陛下您的德行还不够。」爱好听音乐的晋平公执意要听,师旷只好演奏给他听。在奏乐过程中,有许多只黑鹤闻声飞来,与乐齐鸣、共舞,听得晋平公龙心大悦,又问师旷是否还有更高亢的音乐?师旷说还有清角乐,平公又要求要听,师旷说:「不行!这是黄帝与鬼神在泰山相会而作成的音乐,今陛下您德行不够高,不可以听,听了恐怕会有灾祸。」平公仍然执意要听,师旷只好遵命。没想到才开始弹奏,便乌云四起,接著刮起狂风暴雨,把帐幕摆设全都吹倒,连屋瓦都不停地掉落。在座的人都四散逃命,平公也吓得躲进房内。自此之后,晋国连续大旱三年,平公则因受到惊吓而重病不起,不能治理国事。韩非用这个例子,告诫为人君主不能过分沉溺于享受音乐。后来《韩非子》原文中的「靡靡之乐」演变成「靡靡之音」这个成语,用来指颓废淫荡、足以使人丧志的音乐。

解释-来源《修订版》

1. 靡靡,柔弱、委靡不振。靡靡之乐指颓废、色情、低级趣味的音乐。《韩非子.十过》:「此师延之所作,与纣为靡靡之乐也。」《史记.卷三.殷本纪》:「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也作「糜糜之音」、「靡靡之音」。

分词解释

1 浪费,奢侈:~荡。~费。侈~。2 分散:~散(消灭)。3 古同“糜”,糜烂。

zhī

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7 往,到:“吾欲~南海”。

lè,yuè,yào,lào

1 欢喜,快活;快~。~境。~融融。~不可支。其~无穷。~观(精神愉快,对事物的发展充满信心)。~天(安于自己的处境而没有任何忧虑)。2 使人快乐的事情:取~。逗~。3 对某事甘心情愿:~此不疲。~善好(hào )施。4 笑:这事太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