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的拼音、解释、组词

拼音:xíng 部首 笔画6 字形左右 五行 五笔:GAJH

刑的基本解释:

1 对犯罪的处罚:~罚。~法。~律。~事。执~。服~。

2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讯。受~。~具。

刑的笔顺/笔顺名

一,一,ノ,丨,丨,亅

横,横,撇,竖,竖,竖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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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来源《小字典》

1. 各式处罚罪犯方法的总称。如:「刑法」、「刑罚」、「死刑」、「酷刑」。

解释-来源《简编版》

1. 各式处罚罪犯方法的总称。【例】刑罚、死刑、酷刑

解释-来源《修订版》

1. 法律上处罚罪犯方法的总称。如:「刑罚」、「死刑」、「徒刑」。《论语.为政》:「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2. 常法、典范。通「型」。《诗经.大雅.抑》:「罔敷求先王,克共明刑。」

3. 杀害。《史记.卷八六.刺客传.聂政传》:「重自刑以绝从。」《吕氏春秋.慎大览.顺说》:「刑人之父子。」

4. 取法、效法。《礼记.礼运》:「刑仁讲让,示民有常。」

5. 正。通「型」。《诗经.大雅.思齐》:「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

详细解释

刑[xíng]

[动]

1 同本义 ([En.] kill;cut;dig)

【引】

1 《易·蒙》:利用刑人。 注:“兑折为刑。”

2 《吕氏春秋·顺说》:刑人之父子也。 注:“杀也。”

3 《韩非子·二柄》:杀戮之谓刑。

4 《易·本命》:阴为刑。

5 《吕氏春秋·音律》:阴将始刑。 注:“杀也。”

6 《史记·项羽本纪》:刑人如恐不胜。

7 南朝梁· 丘迟《与陈伯之书》:刑马作誓。

8 《史记》:膑至, 庞涓恐其贤于己,疾之,则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

【例】

又如:刑牛(古代盟誓时作牺牲用的牛);刑牲(古时为了祭祀或盟约而杀牲畜);刑马(古代结盟要杀马歃血,立誓为信,称“刑马”)

2 惩罚 ([En.] punish torture)

【引】

1 《史记·陈涉世家》:刑其长吏。

2 明· 张溥《五人墓碑记》:五人之当刑。

3 清· 方苞《狱中杂记》:彼于刑者。

4 《孟子·梁惠王上》:从而刑之。

【例】

又如:刑吏(行刑的吏卒);刑民(受刑之民);刑臣(古时指受过宫刑的阉人。即后来的宦官,太监)

3 征讨 ([En.] go on a punitive expedition)。

【例】

如:刑殄(征讨消灭)

刑[xíng]

[名]

1 刑罚 ([En.] penalty,punishment;torture;corporal punishment)

【引】

1 《周礼·大司寇》:以五刑纠万民。

2 《管子·心术》:刑者,恶之末也。

3 《白虎通》:五刑者,五常之鞭策也。

4 《说苑·政理》:刑者,惩恶而禁后者也。

5 《左传·昭公六年》:严断刑罚。 疏:“对文则加罪为刑,收赎为罚。散则刑罚通也。”

6 诸葛亮《出师表》:论其刑赏。

7 唐· 魏征《谏太宗十思疏》:怒而滥用刑。

8 清· 方苞《左忠毅公逸事》:因摸地上刑械。

【例】

又如:死刑;徒刑;刑均(受到同样的刑罚);刑劫(滥用刑罚。刑,刑罚;劫,挟持);刑杖(刑具,行刑用的棍棒)

2 通“形”。形容,形体 ([En.] appearance;body;form)

【引】

1 《国语·越语》:死生因天地之刑。

2 《管子·霸言》:夫諒彊之国,必先争谋、争刑、争权。

3 《吕氏春秋·正名》:凡乱者刑名不当也。

3 通“型”。法式,典范,榜样 ([En.] form;sample)

【引】

1 《孟子·梁惠王上》:刑于寡妻。

2 《诗·周颂·我将》: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

3 《管子·侈靡》:贱有实,敬无用,则人可刑也。

4 星相术语 ([En.] term of astrology)。

【例】

如:刑克(刑妨,刑蹇。谓三刑,五行相克);刑害(三刑六害的合称);刑冲(指地支中相妨害的两类情况)

5 刑具 ([En.] instrument of torture)。

【例】

如:动刑;上刑;大刑

6 姓

《说文解字》许慎原文

剄也。从刀幵聲。

《说文解字》大徐本原文

罰辠也。从井从刀。《易》曰:“井,法也。”井亦聲。戶經切

注解

【刑】字《说文解字》读音解析:反切注音:『戶經』切。注:许慎《说文解字》原稿不含反切注音,现存切韵多为北宋徐铉引注《唐韵》反切所加。

【刑】字造字法为形声:从刂、开声。

【刑】字字形结构为左右, 可拆字为“开 刂”。

【刑】字收录于《说文解字》卷五, 丼部, 现代部首为刂, 笔画为6画。

【刑】字异体字:㓝 。

《说文解字》注解

(㓝)罰辠也。假借爲典字。从刀丼。易曰:丼者法也。此引易說从井之意。井者法也,葢出易說,司馬彪五行志引易說同。風俗通亦云:井者,法也,節也。春秋元命包曰:,刀守井也。飮水之人入井爭水,陷於泉,刀守之,割其情也。又曰:网言爲詈,刀守詈爲罰,罰之爲言內也,陷於害也。已上見應大唐衆經音義、徐堅初學記。夫井上爭水,不至用刀,至於詈駡當罰。五罰不用刀也,故許以罰入刀部,謂持刀駡詈則應罰。以㓝入井部,謂有犯五㓝之辠者則用刀法之。同一从刀,而一系諸受法者,一系諸執法者,且从井非爲入井爭水。視元命包之說,正如摧枯拉㱙,安置妥帖矣,故其書百世師承可也。丼亦聲。戶經切。十一部。按此㓝罰正字也。今字改用。者,剄也。見刀部。其義其音皆殊異。

刑字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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