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祀大火十二首
火遵其令,无物不长。
视此牲牢,务得其养。
眷以祀神,有腯其肥。
非神之宜,其将曷归。
视此牲牢,务得其养。
眷以祀神,有腯其肥。
非神之宜,其将曷归。
《绍兴祀大火十二首》是隋代的一首诗词,作者佚名。以下是对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诗词中传达的意境是关于祀神时焚烧牲畜的情景。火象征着神明的力量,而焚烧牲畜则是一种祭祀的仪式。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希望神明能够保佑、滋养人间的万物。
诗词中描述了火的力量无所不及,任何事物在火的作用下都能得到滋长。牲畜被视为祭祀神明的供品,人们必须确保它们得到充分的饲养,以便焚烧时能够献上肥美的牲畜。如果献祭的牲畜瘦弱不堪,那将无法满足神明的期望。
这首诗词强调了祭祀仪式的庄严和重要性。只有当牲畜得到适当的饲养,变得肥壮,才能合乎神明的要求。否则,如果献祭的品质不佳,将无法满足神明的期望,不会获得神明的庇佑。
整首诗词通过描绘祭祀大火的场景,表达了人们对神明的敬畏和对祭祀仪式的重视。它提醒人们在祭祀活动中要尊重神明,恪守规定,以确保神明的保佑和福祉。
这首诗词通过简洁而凝练的语言,传达了一种庄重而肃穆的氛围,展示了古代文人对宗教仪式的认同和礼仪之重。它也反映了古代文化中神明与人间联系的一种信仰观念,强调了人与自然、人与神之间的关系。
shào xīng sì dà huǒ shí èr shǒu
绍兴祀大火十二首
huǒ zūn qí lìng, wú wù bù zhǎng.
火遵其令,无物不长。
shì cǐ shēng láo, wù dé qí yǎng.
视此牲牢,务得其养。
juàn yǐ sì shén, yǒu tú qí féi.
眷以祀神,有腯其肥。
fēi shén zhī yí, qí jiāng hé guī.
非神之宜,其将曷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