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宪的拼音、解释、组词
都宪的简介:
dū/dōu xiàn
1.明都察院﹑都御史的别称。
1.明都察院﹑都御史的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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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宪》一词在古代汉语中指的是“都御史”,它是明代的一种官职名称,主要负责监察地方政务。都御史是朝廷派出的地方最高级别的监察官员之一,相当于现代的省级或市级监委。这一职务设立的目的在于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地方行政运作的公正性与有效性。
以下是五个使用“都宪”一词的造句:
- 明代嘉靖年间,张瀚被任命为江南道都宪,他上任后即着手整顿吏治。
- 都宪李世昌清廉正直,曾多次揭发地方官员贪污腐败行为。
- 在《大明王朝》这部历史剧中,角色林如海在官场上晋升至都宪之位。
- 明代的监察体系中,都御史(即都宪)具有极大的权力和影响力。
- 万历年间,都宪王锡爵多次上疏弹劾地方贪腐官员。
这些句子旨在说明“都宪”一词在古代官场语境中的重要性以及其职能特点。需要注意的是,“都宪”为历史职务名称,在现代汉语中不常用,上述造句主要为了适应题意需求而构建,并非日常用语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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