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裁判权的拼音、解释、组词
领事裁判权的简介:
lǐng shì cái pàn quán
1.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特权,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刑事诉讼,所在国法庭无权审理,而由它派驻当地的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审判。
1.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特权,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刑事诉讼,所在国法庭无权审理,而由它派驻当地的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审判。
- 修订版
- AI解释
1. 列强诸国侨民犯罪时,不受居侨国法律的管辖,而由本国领事依本国法律审判。为帝国主义国家对半殖民地国家所订立的不平等条约。
《领事裁判权》是指在历史上,某些国家通过与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获取的一种特殊司法特权。这一权利允许这些国家的国民在中国领土内犯法时,不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下受审,而是在其本国驻华领事法庭或类似的机构中被审判并执行判决。这种制度实质上破坏了中国主权和司法独立,是半殖民地时期列强侵略中国的具体表现之一。
详细解释
- 背景:自19世纪中期起,西方列强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将这一特权强行施加于清朝政府,目的是为了维护其在华国民的利益,并减少在中国的执法成本。
- 内容:根据这些条约,涉事国家的公民在中国境内犯罪时,可选择由该国驻中国领事按照本国法律进行审判;即使案件涉及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纠纷,也适用这一规则。这种司法特权不仅使外国人在华享有特殊地位和待遇,还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
- 历史影响:尽管1943年抗日战争时期中美英三国发表的《开罗宣言》声明废除列强在中国的治外法权和其他侵略行为,但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些不平等条约才被彻底废止。领事裁判权的存在和废除标志着中国在近代史上主权不断遭受侵犯与恢复的过程。
造句
- 领事裁判权在历史上曾严重侵蚀了中国的司法独立性。
- 讨论《领事裁判权》的废除,是理解中外交往历史的一个重要环节。
- 在那个动荡的时代,领事裁判权成为列强控制中国的重要手段之一。
- 今天回顾这段历史,有助于我们更加珍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 研究《领事裁判权》的相关文献,可以帮助我们深刻理解近代中国的屈辱与抗争。
分词解释
领
lǐng
1 颈,脖子:引~而望。2 衣服上围绕脖子的部分:衣~。~口。~结。~带。~章。3 事物的纲要:~袖。要~。提纲挈~。4 带,引,率(shuài):带~。率(shuài)~。~头。~衔。5 治理的,管辖的:~海。~空。~土。~域。占~。6 接受,取得:~奖。~命。~款。~教(jiào )。招~。7 了解,明白:~悟。~略。心~神会。8 量词,用于衣服、席、箔等:一~席。9 同“ 岭 ”,山岭。
事
shì
1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情。~件。~业。2 变故:~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端。3 职业:谋~(指找职业)。4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了。5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儿,还得另找出路。6 做,治:不~生产。无所~事。7 服侍:~父母。
裁
cái
1 用剪子剪布或用刀子割纸:~剪。~缝。~衣。对~。2 减除,去掉一部分:~减。~军。~员。3 决定,判断:~判。~夺(考虑决定)。~决。~度(duó)。~断。4 安排取舍:体~。别~。独出心~。5 节制,抑止:制~。独~。6 杀:自~。
判
pàn
1 区别,分辨,断定:~明。~辨。~据。~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断。2 分开,截然不同:~然。~若两人。~若鸿沟。3 评定:裁~。谈~。~卷子。4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词。~决。~案。5 古代官名:通~。~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权
quán
1 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政~。~力。~威。~贵。~柄。~势。生杀予夺之~。2 有利的形势:主动~。3 变通,不依常规:~变。~谋(随机应变的计谋)。~术。智必知~。4 暂且,姑且:~且。5 秤锤:~衡。6 衡量,估计:~其轻重。7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