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佐的拼音、解释、组词
府佐的简介:
fǔ zuǒ
1.指高级官署中的佐治官吏。 2.特指知府的佐贰官。
1.指高级官署中的佐治官吏。 2.特指知府的佐贰官。
- 修订版
- AI解释
1. 帮助知府办事的官吏。《六部成语注解.吏部》:「府佐:帮助知府办事之官,如同知、通判是也。」
《府佐》是指古代官职名称,具体职能和等级会根据不同的朝代和地区有所不同。在一些地方,它可能指的是负责协助知府、州官处理政务或司法事务的人;而在另外一些地方,它也可能指的是一种较为具体的职务角色。
详细解释
- 职能:府佐通常职责范围广泛,涉及到行政管理、文书起草和传递、以及辅助知府或州官进行日常治理工作。具体职责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记录政务活动、协助决策制定、参与接待来访官员等。
- 地位与性质:府佐多为从七品或八品的低级官吏,在古代科举制度下,往往需要通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出来才能担任此职。在某些时期,它也可以作为一种职位名称来称呼高级幕僚。
造句
- “自古以来,府佐一职便是文人的向往之地,不仅因为其职责重大,更因其能近距离接触并参与地方治理的每一个环节。”
- 在《府佐日记》中,作者详细记录了府佐日常的工作流程和所遇到的各种挑战。
- 知府大人在处理一起疑难案件时,特别倚重府佐的意见与帮助。
- 这位新上任的府佐年轻有为,已经展现出不凡的能力,深得上级赏识。
- 通过府佐这个职位,我得以深入了解古代官僚体系和地方治理的特点。
请注意,《府佐》在不同文献或历史时期可能指代不同的具体职务,因此上述解释及造句仅供参考。
分词解释
府
fǔ
1 储藏文书或财物的地方:~库。天~。2 旧时封建贵族和官僚的主宅,泛指一般人的住宅:~邸。~第。王~。~上。3 中国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区域名,等级在县和省之间:开封~。~尹。~治。~试。首~。4 国家行政机关:政~。官~。5 古同“腑”,脏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