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羡的拼音、解释、组词
耗羡的简介:
hào xiàn
1.旧时官府征收钱粮时以弥补损耗为名﹐在正额之外加征的部分。
1.旧时官府征收钱粮时以弥补损耗为名﹐在正额之外加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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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旧时官吏征收银粮时,为防止漕运的耗损,于正额之外多收若干,称为「耗羡」。《儒林外史》第四回:「一岁之中,钱粮、耗羡、花、布、牛、驴、渔船、田房税,不下万金。」
词语《耗羡》详解
耗羡,是清代中国的一个特殊税收制度,起源于明代。它的主要特点是将地方上征收的赋税按照一定比例留归地方使用,这部分留用的部分称为“耗”,而“羡”则是指超过规定额度的额外收入。这种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对当地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和自主性。
耗 是指因为官府在征税过程中可能会有遗漏、浪费等现象导致的实际征收额会少于规定的数额,因此需要留出一部分用于补充;
羡 则是相对于规定数额而言的额外超出部分。这些额外收入可以由地方政府自行支配,用于地方建设或者日常开支。
这种制度在清代普遍实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的地方财政收入,并且增强了地方官吏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如官员可能会为了多得“耗羡”而采取各种手段增加赋税,从而加重了百姓的负担。
造句
- 清朝时期,由于推行了耗羡制度,地方政府可以自主使用一部分税收收入来发展地方经济。
- 耗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地方财政不足的问题,但也导致了一些官吏贪污腐败的行为。
- 某些地区为了增加耗羡收入,采取了苛捐杂税的方式,这使得当地百姓苦不堪言。
- 清政府希望通过耗羡制度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效率,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 耗羡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但也存在着严重的负面效应。
分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