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市的拼音、解释、组词

弃市的简介:

qì shì
古代指在闹市执行死刑并陈尸街头:偶语弃市|强盗得财满匹及伤人者辄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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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代于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弃置街头示众,称为「弃市」。语本《礼记.王制》:「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后用以代称死罪。《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三国演义》第一一五回:「卒非挞妻之人,面非受刑之地,合当弃市。」

弃市》在古代中国法律中,是一个极为严厉的死刑执行方式。其含义是指将被判处死罪的人杀死后,将其尸体暴露于闹市之中,以示众人的耻辱和警示,这一惩罚方法主要见诸于先秦时期及汉朝早期。

详细解释

弃市通常是在城门外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行刑,之后将死刑犯的尸体曝露在公众视野之下。这种方法不仅体现了当时法律对于犯罪行为的极端严厉性,还具有强烈的震慑效应和社会教化功能。通过这种方式,让整个社会都知晓这一罪行和惩罚结果,以此达到警示其他潜在违法者的意图。

造句

  1. 古代社会中,“弃市”是最高刑罚之一,用来威慑犯罪行为。
  2. 在汉朝初期,为了打击盗贼,采取了弃市的严酷手段。
  3. 《史记》中有记载,秦始皇时期实施过弃市之法来惩罚重罪犯。
  4. 虽然弃市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已不再使用,但它仍反映了古代社会对犯罪行为的不同看法。
  5. 弃市体现了古代司法体系中的极端惩戒思想,彰显了权力的压迫与人民的服从。

请注意,“弃市”作为一种历史上的刑罚方式,在当今社会已经不再适用。现代文明强调人权保护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此类似的严酷惩罚方式已被废止。

分词解释

1 舍去,扔掉:抛~。遗~。~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养(父母死亡的婉辞)。~置不顾。~瑕录用。

shì

1 做买卖或做买卖的地方:开~。菜~。~井(街,市场)。~曹。~侩(旧指买卖的中间人、唯利是图的奸商;现泛指贪图私利的人)。2 买:~义。~恩(买好,讨好)。3 人口密集的行政中心或工商业、文化发达的地方:城~。都(dū)~。~镇。4 一种行政区划,有中央直辖和省(自治区)辖等:北京~。南京~。5 中国人民习惯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制。~尺。~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