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法自弊的拼音、解释、组词
作法自弊的简介:
指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
- 成语典
- AI解释
1. 义参「作法自毙」。见「作法自毙」条。
2. 此处所列为「作法自毙」之典源,提供参考。 《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后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1>之徒告商君2>欲反,发吏3>捕商君。商君亡4>,至关下5>,欲舍客舍6>。客舍人7>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8>坐9>之。」商君喟然10>叹曰:「嗟乎11>,为法之敝12>一至此哉!」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师,弗受。商君欲之他国。魏人曰:「商君,秦之贼。秦彊而贼入魏,弗归,不可。」遂内秦。商君既复入秦,走商邑,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出击郑。秦发兵攻商君,杀之于郑黾池。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遂灭商君之家。 〔注解〕 (1) 公子虔:秦国人,生卒年不详。秦孝公儿子驷的师傅,反对商鞅变法的代表人物,曾经因为不遵守新法而受过劓刑。 (2) 商君:公孙鞅(西元前390?∼338),战国时卫人。少好刑名法术之学,初为魏相公叔痤家臣,后入秦为相,说服秦孝公推行新法,秦国富强后,受封于商。因为用法严苛,树敌众多,孝公卒,遂被车裂而死。或称「商鞅」、「卫鞅」。鞅,音|ㄤ。 (3) 发吏:差遣官吏。发,派遣。 (4) 亡:音ㄨㄤˊ,逃亡。 (5) 关下:函谷关附近。函谷关,约位于今河南省灵宝县西南的关口。东起崤山,西至潼津,地形至为险要。战国时为秦所建,故亦称为「秦关」。 (6) 欲舍客舍:想要住宿在旅舍中。舍,音ㄕㄜˋ。第一个「舍」,动词,住宿。 (7) 客舍人:旅舍主人。各本作「客人」,人上无舍字,今依《史记会注考证》本。 (8) 无验者:没有证件的人。验,指证件。 (9) 坐:连坐。即一人犯罪,相关人员遭牵连而受罚。 (10) 喟然:叹气的样子。喟,音ㄎㄨㄟˋ。 (11) 嗟乎:表示感叹的发语词。嗟,音ㄐ|ㄝ。 (12) 敝:伤害。
3. 此处所列为「作法自毙」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作法自毙」原作「为法之敝」。据《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载,战国时期秦孝公任用商鞅治理国政,并接受变法主张,实施一连串改革,使得秦国逐渐走向富强,进而成为战国七雄之一。由于商鞅执法非常严苛,得罪许多王亲贵戚。孝公死后,惠公即位。惠公原本就对变法持反对意见,再加上公子虔等人对商鞅怀恨在心,密告他有谋反意图,于是派遣官吏全力捉拿他到案。商鞅潜逃到函谷关时,想要到旅舍投宿,旅舍主人不知道他就是商鞅,说:「这是商鞅制定的法令,让身分不明的人留宿旅舍,被查到了会遭到牵连而受罚。」拒绝让他留宿。商鞅叹气说:「唉!自己订立的法规,竟然把自己害到这种地步!」后来「作法自毙」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比喻自作自受。出现「作法自毙」的书证如:《聊斋志异.卷四.余德》:「余笑起,飞一巨觥;酒方引满,蝶亦飏去。顷之,鼓又作,两蝶飞集余冠。余笑云:『作法自毙矣。』亦引二觥。」
《作法自弊》是一个汉语成语,用来形容某些人或团体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制定的方法反而导致了自身的不利。这个成语中的“作法”指的是采取某种行动或者方法,“自弊”则意味着自己因此受到伤害、受损。
详细解释
- 作法:采取某种行为或措施。
- 自弊:自身带来损害或弊端。
简单来说,就是指通过某些手段或策略最终反而给自己带来了负面的效果。这种情况往往是因为忽视了事物本质或是没有全面考虑可能产生的后果。
造句
- 这家公司为了降低成本而决定采用低质量的材料制作产品,结果导致产品质量下降,顾客满意度降低,这真可谓是作法自弊。
- 在这次面试中,小张过分地强调自己的经验而忽略了自身的缺点,反而使面试官对其产生了质疑感。这种做法确实有些作法自弊。
- 为了提高销售额,某商家擅自提高了商品的价格,结果顾客纷纷流失,公司收入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这就是典型的作法自弊。
- 如果我们不认真地对待每一个问题,而是只图一时之快,那么可能会因为小节上的疏忽而造成大问题。这正是所谓的“作法自弊”。
- 在处理员工关系时过于强硬的态度导致了一些不必要的冲突和矛盾的产生,这样的做法确实有点作法自弊。
通过这些例子可以看出,《作法自弊》强调的是在行动或决策时应全面考虑其可能带来的后果,避免因方法不当而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
分词解释
zuò
1 起,兴起,现在起:振~。枪声大~。2 从事,做工:工~。~息。~业。3 举行,进行:~别(分别)。~乱。~案。~战。~报告。4 干出,做出,表现出,制造出:~恶(è)。~弊。~梗。~祟。~态。~色。~为。~难。~奸犯科(为非作歹,触犯法令)。5 当成,充当:~罢。~保。~伐(做媒人)。~壁上观(人家交战,自己站在营垒上看,喻坐观别人成败)。6 创造:创~。写~。~曲。~者。7 文艺方面的成品:~品。不朽之~。8 同“做”。9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坊。10 从事某种活动:~揖。~弄。~死。fǎ
1 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2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3 仿效:效~。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5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6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师。~器。~事。7 指“法国”:~文。~式大菜。8 姓。zì
1 本人,己身:~己。~家。~身。~白。~满。~诩。~馁。~重(zhòng )。~尊。~谦。~觉(jué )。~疚。~学。~圆其说。~惭形秽。~强不息。2 从,由:~从。~古以来。3 当然:~然。~不待言。~生~灭。放任~流。4 假如:~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bì
1 欺蒙人的坏事:作~。营私舞~。2 害处,与“利”相对:~病。~端。~害。~政。利~。兴利除~。3 败,疲困。4 古同“蔽”,隐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