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尹的拼音、解释、组词
京兆尹的简介:
jīng zhào yǐn
1.汉代京畿的行政区域,为三辅之一。在今陕西西安以东至华县之间,下辖十二县。后因以称京都。见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陕西二.西安府》。 2.官名。汉代管辖京兆地区的行政长官,职权相当于郡太守。后因以称京都地区的行政长官。
1.汉代京畿的行政区域,为三辅之一。在今陕西西安以东至华县之间,下辖十二县。后因以称京都。见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陕西二.西安府》。 2.官名。汉代管辖京兆地区的行政长官,职权相当于郡太守。后因以称京都地区的行政长官。
- 修订版
- AI解释
1. 地名。汉武帝太初元年(西元前104)分右内史东部为其辖区,为京师三辅之一,治所在今陕西西安市。辖境约当今西安以东、华县以西;渭河以南,秦岭以北之地,魏以后置京兆郡。后亦用以称京师。简称为「京兆」。
2. 职官名:(1)汉代辖治京兆地区的行政长官,职权与俸禄与郡守相当。后亦借指京师地区的行政长官。简称为「京兆」、「京尹」。(2)民国初年的地方官名。民国定都北京,改清顺天府为京兆地方,设京兆尹,直隶于大总统,为中央政府的特别官制,现已废除。
《京兆尹》的详细解释
京兆尹是古代中国官职的一种,属于地方行政长官。在秦汉时期,京城及其周边地区设有“京兆尹”一职;到了唐代以后,“京兆尹”的职责范围有所调整,但仍然负责管理京城及其周边区域的行政事务。
- 字面解释:
- “京”指的是都城,即古代帝王居住的地方。
- “兆”有“大、广”之意,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广大”或“重要”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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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是官职的一种称呼,通常意味着负责管理或治理某一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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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在古代,京兆尹不仅是地方行政长官,还兼具一定的军事和治安职能。他主要负责京城及其周边地区的治理、税收、治安维护等事务,并直接向皇帝或中央政府汇报工作情况。
造句
- 唐朝时的京兆尹不仅处理日常政务,还要兼管都城的安全。
- 史书上记载,某位出色的京兆尹通过改革税收制度,使京城经济迅速发展。
- 在那个时代,成为京兆尹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地位象征。
- 作为古代的行政长官,京兆尹需要处理各类复杂的政务问题。
- 那时候,京兆尹不仅需管理地方治安,还要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这些句子旨在展示“京兆尹”这一职务在历史上的重要性及其职责范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分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