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惠国待遇的拼音、解释、组词

最惠国待遇的简介:

zuì huì guó dài/dāi yù
一国给予另一国享受的优惠待遇,这种优惠待遇不能低于已经或将要给予第三国的优惠待遇。一般运用在贸易、航海、关税、国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由条约加以规定。分为有条件的和无条件的。一般相互给予,也有单方面给予的,这需双方通过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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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缔约国之一给予第三国某种优惠和豁免权时,其他缔约国即当然享受同等的权利,而不必另订新约。

1. 缔约国之一给予第三国某种权利时,其他缔约国即当然享受同等的权利,而不必另订新约。

最惠国待遇》的详细解释

最惠国待遇(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简称MFN) 是国际法和国际贸易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是指一国给予另一国某种特权、优惠或豁免待遇,如果该种待遇随后被给予第三方国家,则该享有待遇的一方也自动获得这种对待。

在国际贸易领域,最惠国待遇通常体现在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中,确保双方之间的贸易关系保持平等和互惠。具体来说,这一条款可以适用于关税、服务贸易、投资政策等多个方面,以促进公平的贸易环境。最惠国待遇不仅在国际经贸条约中广泛使用,在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及其后续协议中也有明确规定。

最惠国待遇原则强调的是长期性和普遍性,并且这种好处是互惠性质的。它不仅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的关键机制之一。

造句

  1. 双边协议:在新的贸易协议签署后,双方同意给予彼此最惠国待遇以促进两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
  2. 投资保障: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该国承诺向所有投资者提供最惠国待遇,并保护其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3. 关税减免:根据最惠国待遇条款,一旦其他国家获得了特定商品的零关税准入,该国也将享受同样的优惠待遇。
  4. 服务贸易:两国之间签署的服务贸易协议将确保双方在金融、信息技术等领域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
  5. 全球标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承诺在多边框架内遵守最惠国待遇原则,以维持一个更加开放和公平的国际贸易体系。

分词解释

zuì

1 极,无比的:~大。~高。~初。~终。~为(wéi )。2 聚合:忧喜~门。3 合计:“~大将军青凡七出击匈奴”。

huì

1 恩,好处:恩~。~泽。~和。~爱。~握(恩惠深厚)。仁~。实~。施~于人。2 给人财物或好处:~政。互~互利。~及远人。~而不费(给人好处自己又没有什么耗费;常用以形容有实利而不多费钱财)。3 敬辞,用于对方对待自己的行动:~赠。~临。~顾。~存。~允。4 古同“慧”,聪明。5 姓。

guó

1 有土地、人民、主权的政体(古代指诸侯所受封的地域):~家。~土。~体( ➊ 国家的性质; ➋ 国家的体面)。~号。~度(指国家)。~策。~情。~法。~力。~防。~威。~宝(➊ 国家的宝物;➋ 喻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人)。~格。~魂。~是(国家大计,如“共商~是”)。2 特指中国的:~产。~货。~粹。~乐(yuè ㄩㄝˋ)。~药。3 姓。

dài,dāi

1 等,等候:~到。~旦。拭目以~。2 以某种态度或行为加之于人或事物:对~。招~。~遇。~人接物。3 将,要(古典戏曲小说和现代某些方言的用法):正~出门,有人来了。

1 相逢,会面,碰到:~到。~见。~事。奇~。遭~。境~。2 机会:机~。际~。知~。3 对待,款待:待~。冷~。4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