録事的拼音、解释、组词
録事的简介:
lù shì
1.职官名。晋公府置录事参军﹐掌总录众官署文簿﹐举弹善恶。后代刺史领军而开府者亦置之。省称"録事"。隋初以为郡官﹐相当于汉时州郡主簿。唐宋因之﹐京府中则改称司录参军。元废。清初各部又设录事﹔清末新官制﹐京师各部及京内外各级司法衙门均设有八品以下录事。 2.指民国时官府或其他机构中任抄写工作的低级职员。 3.唐代曲江宴上进士所推举的督酒人。 4.称会饮时执掌酒令的人。 5.妓女。 6.开设赌局﹐坐分其利的人。
1.职官名。晋公府置录事参军﹐掌总录众官署文簿﹐举弹善恶。后代刺史领军而开府者亦置之。省称"録事"。隋初以为郡官﹐相当于汉时州郡主簿。唐宋因之﹐京府中则改称司录参军。元废。清初各部又设录事﹔清末新官制﹐京师各部及京内外各级司法衙门均设有八品以下录事。 2.指民国时官府或其他机构中任抄写工作的低级职员。 3.唐代曲江宴上进士所推举的督酒人。 4.称会饮时执掌酒令的人。 5.妓女。 6.开设赌局﹐坐分其利的人。
- AI解释
在现代汉语中,《录事》这一词汇并非标准用语,可能是对古代官职或某个特定领域专业术语的误写。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录事”一词在古代中国确实存在,指的是负责记录和管理文书、档案等事务的官员。
古代“录事”的含义
- 职位名称:在唐代以后的地方政府机构中,录事通常是指州县各级地方政府中的文职官员,主要职责是处理文书工作,协助其他行政官吏进行日常事务。
- 职能范围:除了记录和管理档案文件外,录事还可能涉及司法辅助、行政信息传达等任务。具体职责根据所处时代和地区有所不同。
造句
- 在唐代的长安城中,张三通过勤奋工作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录事,负责整理各种官方文书。
- 宋朝时期,李四担任了家乡府县的录事职务,为地方治理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 明代的一次重要会议记录由录事小王负责撰写,其准确无误的工作赢得了上司的认可。
- 为了更好地了解古代官制,小赵查阅了许多关于“录事”的历史资料。
- 在清朝末年,许多知识分子投身于改良运动中,其中也包括不少原从事录事工作的官员。
需要注意的是,“录事”作为一个具体职位或名称,在现代汉语中不常见,上述造句是基于古代背景下进行的虚构情景描述。若在特定语境下使用“录事”,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以确保准确性和恰当性。
分词解释
事
shì
1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情。~件。~业。2 变故:~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端。3 职业:谋~(指找职业)。4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了。5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儿,还得另找出路。6 做,治:不~生产。无所~事。7 服侍:~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