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主体的拼音、解释、组词
诉讼主体的简介:
sù sòng zhǔ tǐ/tī/bèn
诉讼活动中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的机关和当事人。在我国,刑事诉讼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原告、被告。
诉讼活动中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的机关和当事人。在我国,刑事诉讼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原告、被告。
分词解释
诉
sù
1 叙述,倾吐:告~。~苦。~愿。~衷情。倾~。2 控告:~讼。控~。上~。申~。败~。撤~。
讼
sòng
1 在法庭上争辨是非曲直,打官司:~事。~案。~词。2 争辨是非:争~。聚~纷纭。3 自责:自~。4 古同“颂”,颂扬。
体
tǐ,tī
1 人、动物的全身:身~。~重。~温。~质。~征(医生在检查病人时所发现的异常变化)。~能。~貌。~魄(体格和精力)。~育。~无完肤。2 身体的一部分:四~。五~投地。3 事物的本身或全部:物~。主~。群~。4 物质存在的状态或形状:固~。液~。~积。5 文章或书法的样式、风格:~裁(文学作品的表现形式,可分为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文章的体裁,如“骚~”、“骈~”、“旧~诗”)。字~。6 事物的格局、规矩:~系。~制。7 亲身经验、领悟:~知(亲自查知)。~味。身~力行(xíng )。8 设身处地为人着想:~谅。~贴。~恤。9 与“用”相对。“体”与“用”是中国古典哲学的一对范畴,指“本体”和“作用”。一般认为“体”是最根本的、内在的;“用”是“体”的外在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