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的拼音、解释、组词
法部的简介:
fǎ bù
1.唐时皇宫梨园训练和演奏法曲的部门。后借指教坊或法曲。 2.清代掌司法的官署。
1.唐时皇宫梨园训练和演奏法曲的部门。后借指教坊或法曲。 2.清代掌司法的官署。
- 修订版
- AI解释
1. 唐代梨园中专门演奏法曲的部门。唐.王建〈霓裳词〉一○首之八:「传呼法部按霓裳,新得承恩别作行。」
2. 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专掌司法,民初改为司法部,犹今之司法行政部。
3. 道教指天神率领的部众。如:「法部仙灵」。
词语解释
《法部》:这个词组通常并不是一个标准词汇,但从名称上看,它似乎与法律制度下的“法”和政府机构中的“部”有关。在古代中国官制中,“法部”一词可能并不常见,但可以将其理解为负责法制、法规或司法事务的政府部门或者组织。
不过,在现代汉语中,“法部”通常并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名词,而是可能出现在特定情境中,例如法律专业术语中的“刑法部”、“民法部”等。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它也可能被用来指代与法律相关的某个部门或机构。
造句
- 在我国的立法过程中,每一个法律条文都需要经过多个部门审议和讨论,包括司法部、法务部等相关部门。
- 法部在制定新的刑法时,特别强调对青少年犯罪行为进行合理区分,并给予适当的教育矫正措施。
- 新成立的法务部将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各种渠道普及法律知识。
- 为了确保司法公正,我国政府加强了法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
- 在某次全国性法律会议上,来自不同省市的法部代表共同讨论了如何进一步完善国家立法体系的问题。
请注意,上述句子中的“法部”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标准词汇。在实际使用中,“司法部”、“法务部”等更为准确和常用。如果你有特定领域的需要,请提供更多信息以便更精确地构建语句。
分词解释
法
fǎ
1 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2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3 仿效:效~。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5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6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师。~器。~事。7 指“法国”:~文。~式大菜。8 姓。
部
bù
1 全体中的一份:~分(“分”读轻声)。外~。腹~。局~。全~。~件。~位(位置)。2 机关企业按业务范围分设的单位:外交~。编辑~。~队(军队)。3 具有统属关系:所~五十人。~下。~将。~属。~首。~落(luò)。4 安置安排:~署。5 量词:一~小说。三~汽车。